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6.17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总体安排,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拓展了“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清单》事项共有13大类172项。
二、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三、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查阅“纳税服务—最多跑一次”栏目了解“清单”事项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
四、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并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动态更新。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的通告》(通告〔2018〕1号)、《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19年“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的通告》(通告〔2019〕10号)、《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更新<青海税务2020年“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的通告》(通告〔2020〕1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