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迎回家、荐岗位、促就业”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全文有效
2020.8.24
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税务局、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强对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千方百计解决好退役士兵就业问题,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举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季“迎回家、荐岗位、促就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新形势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要求,以服务广大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为根本宗旨,统筹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举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季“迎回家、荐岗位、促就业”活动,为广大退役士兵提供适合军人特点的就业岗位,帮助他们实现高质量就业,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支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主题
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圆梦士兵就业愿望。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承办单位: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军分区(警备区)、人民武装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税务局。
(三)活动时间
2020年8月底至10月底。
(四)活动流程
1.举办启动仪式
主办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举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迎回家、荐岗位、促就业”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广播电视及省内各大主流媒体平台、省厅(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山西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等进行全方位全媒体全领域宣传报道,上下协同、步调一致拉开活动序幕。
2.征集岗位信息
各级承办单位可通过各大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或者向各类军创企业、人力资源市场、承训机构、有关企业发函,广泛征集退役士兵就业岗位信息。信息发布工作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人社部门、税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协力保证成效。9月30日前完成征集工作,统一汇总于山西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3.组织对接活动
活动主要以各市组织为主,省厅(局)巡回活动为辅。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要结合疫情形势,组织辖区退役后报到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往年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推荐就业岗位。对达成意向确定岗位并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根据需要提供“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要及时整理退役士兵档案,与相关部门做好交接,配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政策宣讲工作。活动从10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税务局组织部分企业赴市、县巡回对接招聘,具体时间、地点、活动安排结合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对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各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属地活动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部署,线上线下整合资源、统筹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组织现场,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人员管控、个人消毒、佩戴口罩、体温检测、行程查询等工作,确保活动圆满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级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广播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军创企业、人力资源市场、承训机构等多种途径,广泛征集退役军人就业岗位信息;税务部门要选择部分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发函(见附件)征集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信息。
(三)总结活动成果,做好后续服务。各级要联合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通过活动推荐就业的退役士兵建立台账,针对性提供后续服务。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分别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及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归口报送。
附件:致用人企业的一封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