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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关于公布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关于公布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的通知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

全文有效

2021.1.14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纪律监督,保障试点工作平稳推进,现将举报电话予以公布。

举报电话:0351-2183172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推进中,如有发现税务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违法或工作作风等相关问题,请及时来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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