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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发[2004]45号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电力公司增值税管理及进项发票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09-29 市国税发[2004]45号 我要评论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电力公司增值税管理及进项发票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4]45号

全文有效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区)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电力公司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发[2004]15号)及《关于解决陕西省电力公司部分进项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函[2004]58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流转税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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