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验证情况统计表》及总结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5]375号
全文有效
1995年9月18日
各分局: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粤国税发[1995]107号函精神,市局于1995年7月以深国税发[1995]227号通知要求各分局开展一九九四年度一般纳税人资格验证工作。为抓好资格年审的收尾及总结工作,请各分局务必于10月10日前向市局流转税处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验证情况统计表》及年审总结报告。希各分局通过总结,积累经验,为今后的年审工作打好基础。
附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验征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