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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计划

成都市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计划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13

为进一步构建法治公平、优质便捷、现代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成都市税收营商环境指标,切实减轻纳税人税费负担,持续优化税后办理流程,力争到2020年底,减并纳税次数至6次,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至120小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减并纳税次数

(一)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压缩纳税时间

(二)创新推行办税事项容缺办理。2020年,明确“容缺办理”事项、适用对象及其标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资料不齐全时,只要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可“先办理、后补缺”,纳税人、缴费人作出资料补正书面承诺,可按正常程序办理。(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进一步在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中扩大无纸化退税申报的范围。简化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的申报凭证,推进使用经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相关证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简化发票管理。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建设“蓉票儿”移动端全流程电子发票管理服务体系,将互联网先进技术与传统税控方式相融合,提高发票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五)提升税收政策宣传推送精准度。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服务。纳税人可减少自主查找、筛选适用税收政策的学习负担和时间。(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六)大力推广智能咨询。加快推广智能咨询系统,推广智能咨询平台网页端、APP端和小程序端,提供智能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七)大力推动房地产交易事项快速办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的要求,优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办理模式,针对土地增值税的业务办理创新方式方法,调整税收征管工作模式,对具备办理条件的,即时受理,当日办结。不具备条件的,在留存相关涉税资料后,可为买受人当日办理契税申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八)优化一般退抵税。通过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误收多缴、入库减免、汇算清缴、结算多缴等一般退抵税服务,纳税人网上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全程在线审核办结后,完成后续退税。联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启动“智慧成都税库•电子退税系统”,实现税款的退库、更正、免抵调等业务全程电子化、无纸化,有效优化退库流程,缩短退库时间。(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九)优化企业开业登记。会同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社保局等部门,探索线下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优化办理流程,线上信息共享,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十)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十一)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办税。大力推动电子税务局建设,2020年实现80%政务服务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持续推进办税服务厅整体进驻政务中心,实现涉税事项“一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持续推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实现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提升预约办税、电子退税、电子缴费、税务注销预检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十二)推动公积金“最多跑一次”。持续深化公积金业务“最多跑一次”改革,2020年90%以上的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十三)推动公积金网上办理。建设网上业务大厅,超九成单位实现网厅自助办理业务,实现“足不出户的公积金”服务。(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十四)推动公积金缴费方式优化。推行公积金委托扣款缴款方式,缴款实现“零跑路”。(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十五)推动医保网上办一次办。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续保人员“不跑路”系统自动登记,新增人员“只跑一次路”。(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十六)推动医保信息共享。配合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实现医保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十七)提升优化社保一体化服务与网厅一体化服务。2019年优化一体化业务系统、风险防控系统、统计分析系统、基金财务信息系统、运营指挥系统深度融合的“社会保险3.0版信息系统”,实现一项业务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持续优化社保网上经办系统,2019年底实现用人单位社保业务线上可办率达到95%以上,使用人单位和参保群众享受足不出户、24小时办理社保业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八)探索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探索通过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反馈以及增值税预缴申报等服务,让纳税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业务更便捷。(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十九)提升电子税务局功能。持续升级改造电子税务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功能。2020年推出“一键办税”,为有条件、有需求的纳税人提供系统接口,实现纳税人端财务软件自动转化为税务申报表。(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探索税收大数据运用。发布办税质效指数、营商环境指数和纳税人遵从指数,实现对办税质效,营商环境优化和纳税人行为习惯的指数化管理。(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一)推行“三化建设”。实现面向纳税人服务事项清单化,面向纳税人办理事项标准化,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化,全面提升纳税人线下办税体验度。(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二)优化企业对外支付备案流程。推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方案,全国首创税务备案电子印章,采用“网厅先行录入,在外汇银行查验确认后完成金三数据录入”的方式,实现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全流程电子化办理,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明显降低企业办理业务耗时,由原来的2至3天缩短到10分钟左右。结合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减轻税费负担

(二十三)顶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严格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动态公布《成都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成都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成都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三张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凡收费标准有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最低收费标准执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式”管理,除依法须税务机关核准和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特定情形外,一律由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十四)优化大企业服务制度。建设“一新一易”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品牌。建立大企业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制度,以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就大企业申请的关于未来可预期的特定事项应如何使用税法予以裁定,提升大企业防控税收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五)积极推广“银税互动”合作。扩大“税银贷”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向B级拓展;扩大申请渠道,由“线下”向“线上”延伸;进一步扩大建设银行“税易贷”、“减税云贷”,成都农商银行“惠小•税金贷”,成都银行和民生银行“银税通”等“银税互动”产品种类,让更多企业可选择、能融资。(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六)鼓励涉税专业服务。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名登记和信息采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和信用评级办法,线上定期在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公布涉税专业机构信用评级积分,线下为信用等级高的涉税专业机构提供“绿色通道”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七)推行“三个提示”。深化税收大数据分析运用,通过涉税低风险提示、信用动态变化提示和重大政策提示,帮助纳税人研判税务风险,减轻纳税人负担。(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优化税后流程

(二十八)规范涉税救济。畅通纳税人权利救济途径,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的救济功能,依法做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保障纳税人在税务执法过程中的知情权、保密权、监督权、救济权等合法权利,加强事后救济,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涉税矛盾。(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九)推行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2019年,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纳税人发现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的,可以通过网上系统自行进行更正申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十)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2020年全面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压缩纳税人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探索小微企业纳税人自发起退税申请至开出税收退还书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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