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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21

为确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经研究,现将我市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居住在本市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缴费时间。2021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三、参保方式。新参保人员按现有渠道到社区、乡镇(村、组)等办理参保手续后,再到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网点缴费;已参保续缴医保费的,直接到税务部门提供的网点缴费。

四、缴费方式。参保居民可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自贡税务”微信公众号内“社保缴费”功能及各商业银行提供的代缴渠道办理居民医保缴纳相关业务。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

五、咨询电话

(一)各区(县)医保局

自流井区:2108258              

贡井区:3316715、3316170

大安区:2210630、2210639      

沿滩区:5538185

富顺县:7206302、5153008      

荣  县:6209682

(二)各区(县)税务局

自流井区:2610175           

贡井区:3215533

大安区:5105609             

沿滩区:3864157 

富顺县:7118233             

荣 县:5191081

全省统一咨询电话:12366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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