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补充公告
川财税〔2022〕15号
全文有效
2022-09-1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补充公告如下:
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四川省慈善总会)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