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增设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06年2月9日
为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我局决定于2006年2月13日起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郫县犀浦镇)增设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办理新购车辆纳税申报业务。(原红牌楼长益路8号车辆购置税大厅继续办理新车纳税申报业务,其中免税车辆申报和旧车车辆购置税过户、转藉、完税证明遗失补办等业务仍须在红牌楼车辆购置税办税大厅办理)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