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四川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办法〉的公告》的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办法〉的公告》的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办法〉的公告》的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5年11月9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后续管理的工作要求,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办法〉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