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四川  >  成财税政[1999]5号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税局关于调整契税税率的通告

成财税政[1999]5号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税局关于调整契税税率的通告

09-29 成财税政[1999]5号 我要评论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税局关于调整契税税率的通告

成财税政[1999]5号

全文有效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批准,成都市契税的适用税率调整为3%,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