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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地税函[1999]196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制企业资产评估后的房产确定房产税依据的批复

09-29 川地税函[1999]196号 我要评论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制企业资产评估后的房产确定房产税依据的批复

川地税函[1999]196号

全文有效

       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房产经评估并入帐后,无论房产值是增加或减少,均按房产评估值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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