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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税函[2010]101号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的通报

09-29 内地税函[2010]101号 我要评论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的通报
内地税函[2010]101号
全文有效
2010年7月30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稽查局、专业管理办公室:
  我市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通过全市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基本情况
  2009年度,我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事业单位1221户,已进行申报汇算1221户,占应汇算户数的100%。其中,查账征收企业1066户,核定征收企业155户,享受税收优惠企业191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47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2102万元,实现应纳税所得额59341.31万元,实现应纳所得税13031.21万元。2009年应汇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567户,已汇算申报567户,占应汇算户数的100%;汇算补缴各税6763.18万元,其中:补缴个人所得税91.45万元,其他税费1201.71万元,与去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相比,补缴各税增加2204.99万元,增长48.37%,汇算申报税款已全额入库。
  各征收单位所得税汇算户数及补缴税费情况
  单位 应申报户数 已申报户数 申报率 补缴企业所得税
  分局 325户 325户 100.00% 968.79万元
  隆昌 191户 191户 100.00% 1304.79万元
  威远 237户 237户 100.00% 1309.82万元
  资中 163户 163户 100.00% 1195.39万元
  市中 200户 200户 100.00% 49.42万元
  东兴 105户 105户 100.00% 641.82万元
  二、汇算清缴的组织及运作
  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和省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精神,我市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早安排、早布置,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汇算清缴辅导工作,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009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多数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利润下滑较为严重,企业所得税税基缩小,资本弱化,使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面临挑战,同时也对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各征收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局分别成立所得税汇算清缴领导小组,组成了81个汇算辅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亲自挂帅,综合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安排布置所得税汇算工作,汇算清缴工作步骤有序有效开展。
  (二)抓好汇算宣传培训辅导这个基础,提升服务水平
  各征收单位针对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2009年出台的一系列单行文件、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差异、所得税申报受理等政策变化调整情况,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培训辅导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税务政策公告栏、12366税收热线服务等多种形式,宣传最新政策规定,使纳税人“明白”今年所得税政策的变化情况,解答纳税人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的税收问题;二是按行业分类开展了一系列培训,举办10期培训班,培训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共1644人次,集中讲解了新税法政策变化情况和汇算清缴要求,特别对政策变化较大的煤炭业、建材业、建筑业等行业开展了专门辅导,全面提高基层税务干部的汇算水平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三是税务干部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送政策上门,开展新所得税政策的宣传辅导,讲解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事项及汇算清缴相关政策,全市7个征收单位分行业、有重点的选择了255户企业进行重点辅导,重点辅导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94.10万元,补缴各种税费1887.46万元。
  (三)抓实纳税申报审核这个关键,提升汇算清缴质量
  各级地税征管机关在审核纳税人纳税申报表时,严格把好“三个关口”:一是把好税收管理员按照工作职责逐项、逐表审核关;二是把好综合股(科)“重点企业、重要事项”审查关;三是把好对重大事项决定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强化审核人员责任,有力地杜绝了审与不审一个样。通过审核,已通知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590万元,做到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纳税人调整,并责令限期补齐或重新申报;对需要纳税人确认的事项和纳税人确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由纳税人填写说明或者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等字样,并加盖纳税人公章。通过把好“三个关口”,提高了汇缴清缴质量。
  (四)抓好税源税基管理这个环节,提升汇缴清缴力度
  各征收单位把所得税税源税基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以征管范围调整为契机,抓实汇算家底。各征收单位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结合工商企业的年审信息资料,认真清理汇算管户,确认汇算企业户数,特别加强了对“厂、站、店”等名称的纳税人进行核查,清理总分支机构,全市企业所得税汇算1221户,比上年增加33户。二是在汇算清缴工作中,强化税基分析,认真审查核实企业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注重与税收关联度高的相关经济指标、经济因素、税收负担及行业数据比对分析,从中发现问题,认真做好所得税纳税人的“二次鉴定”工作。对符合查帐征收的纳税人实行查帐征收;对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并进行纳税鉴定。隆昌局对77户纳税人进行了“二次鉴定”,补缴企业所得税1030万元,资中局对27户纳税人进行了“二次鉴定”,补缴企业所得税359万元。三是对所得税税负明显偏低(包括亏损企业)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确定为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辅导对象和重点汇算对象,严格审核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和成本核算、产成品库存,存货及会计帐、册、凭证等有关资料,深入实地查看现场,核实情况,不断提升汇缴清缴力度。
  (五)抓好落实所得税惠民这个政策,提升管理绩效
  各征收单位本着“为纳税人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的原则,一方面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辅导纳税人尽早提出和兑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严格按照税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本着“精简、高效、便利”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办理备案减免和审批减免事项,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管理。2009年度共有191户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减免税3540.44万元,其中:免税收入3305.41万元,影响企业所得税826.35万元;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122.75万余,影响企业所得税30.69万元;残疾职工和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1980.73万元,影响企业所得税495.18万元;农林牧渔等减免税项目所得1438.58万元,影响企业所得税359.63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6.58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09.02万元,西部大开发减免企业所得税1551.31万元,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41.68万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六)认真做好汇算软件数据汇总,报送相关资料
  各征收单位按照市局[2010]8号文件要求,多数征收单位能够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报送汇总软件,汇算相关报表和汇算总结,各种报送资料质量普遍比去年有所提高。东兴区、市中区两局报送资料完整、准确、及时。
  三、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业务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县(区)税务局针对新企业所得税和汇算清缴软件进行了一系列培训,还是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税管员和企业财务人员对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业务不够熟悉;二是对汇算清缴软件的使用操作不熟练,接收基础数据不准确,数据汇总困难,个别征收单位对纳税户重复录入,造成总户数错误,统计失真。
  (二)少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存在数据差错。一是在汇算清缴过程中,仍存在少数税收管理员责任心不强,造成部分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填写错误,总表与附表内容不一致,数据不准,二是个别征收单位过渡政策税收优惠填报项目错误,部分征收单位对加计扣除填报错误,征收单位农、林、牧、渔税收优惠填报错误,同时上报税收优惠统计表与汇总软件汇总数据差异较大,未做到认真审核比对;二是对亏损弥补家底不清,个别税收管理员未建立亏损弥补台帐或数据不准,或检查后未调整亏损额,使税企双方亏损额不一致,造成企业多弥补亏损额。
  (三)税收优惠审核还需进一步加强。新税法将原许多审批项目的税收优惠列入备案类税收优惠,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的企业多,优惠项目也多,一方面造成个别主管税务机关未要求企业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案资料,以企业汇算申报为准,没有认真审核企业申报的享受税收优惠条件,造成了个别企业不该享受而享受了税收优惠。另一方面,部分税务机关对备案类税收优惠审核不及时,迟迟不予以备案,企业申报时又自行申报享受了税收优惠,容易造成备案后实际情况与软件数据不一致。
  针对存在的问题,请各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进一步落实各项所得税管理规则,完善所得税汇算基础资料,搞好所得税汇算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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