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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税函[2010]36号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有关工作的督查通报

09-29 内地税函[2010]36号 我要评论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有关工作的督查通报
内地税函[2010]36号
全文有效
2010年3月26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稽查局、专业管理办公室:
  为督促贯彻落实年初市局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年所得12万元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完成以及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2010年3月1日至3月10日,市局督查室会同市局所得税科对各征收单位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展情况和年所得12万元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各征收单位根据《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及隆昌所得税 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及时转发了市局汇算清缴文件,成立了汇算清缴领导机构,明确了汇算清缴目标和责任,安排部署了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做到了汇算清缴有计划、有步骤、目的明确、措施得力。各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序、有效开展。2009年度应汇算户1345户,已有156户企业进行了汇算申报。
  (一)重视企业所得税法宣传工作。各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针对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缴新政策、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差异、年度所得税申报受理、会计基础知识和纳税服务等开展了培训,全面提高了纳税人所得税法知识;通过税务干部送政策上门、分发宣传资料等将纳税申报表的填制、纳税调整事项、以及汇算清缴相关政策宣传到纳税人,确保了税收政策宣传到位。东兴区地税局新年伊始便将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出台的相关文件汇成法规库,方便税务干部学习查询,并及时开展了系统税收业务培训,确保了政策准确有效执行。
  (二)强化了企业所得税汇算的辅导工作与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各单位加强了所得税汇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汇算辅导小组,确定了辖区内煤炭、沙石、房地产、水泥、商贸等行业为重点行业,确定了长期税负偏低、多年亏损、经营大户作为纳税评估对象。各单位已确定161户纳税人为重点辅导对象,隆昌局、资中局抽专人组成汇算小组,分行业进行重点辅导,进度快、效果好。各单位在所得税汇算工作中强调优化纳税服务,将税收政策、减免税和税前扣除审批等办事流程制作成小册子送到纳税人手中,做到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并重。
  (三)强化了汇算工作和征管人员责任意识。各单位注重在提高汇算清缴质量上下功夫,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力争在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重点纳税户上有所突破。东兴区局、资中县局提出了对汇算补税较大企业征管人员工作考核扣分的管理办法,隆昌局提出了“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办法,专业化管理办公室提出了把2户企业交由稽查局检查和汇算结果与工作挂钩的办法。各单位在督促征管人员做好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到边辅导边入库,边纳税申报边入库,边审核边入库,有力地推动了所得税汇算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情况
  各单位根据《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到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及时转发了市局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市局提出的“优化服务到位、宣传辅导到位、排查摸底到位、重点落实到位、后续管理到位”的工作要求,将申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确定了对电力、电信、移动、石油、煤(天然)气、烟草、交通运输及邮电通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咨询中介业、医疗、外资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排查,特别是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生产经营规模大的私营业主,从中筛选出重点监控名单,实行一对一的跟踪辅导,效果明显。截至3月10日,全市已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数达144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进度不平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两个多月,纳税人自行汇算申报进度不理想。部分征收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人员未到位,汇算工作进展迟缓。有的单位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户偏少、申报率偏低。
  (二)个别单位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展缓慢。距离申报结束只有21天,申报人数偏少,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年所得已经达12万元以上的,还有很多未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解决汇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来建筑安装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如何鉴定,财政代扣直发工资个人所得税后企业申报率低的以及捐赠房地产二次出售个人所得税成本扣除等问题在政策层面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此,要做好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研究,处理好所得税汇算中的问题,对于完成好今年的所得税工作十分重要,各单位务必认真研究,狠抓落实,确保所得税汇算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二)抓紧时间确保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充分认识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政治意义和在税收收入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人群,要逐户排查,不得遗漏,做到应申报尽申报,对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年所得已经达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100%申报。
  (三)强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和纳税评估。对税收负担率明显偏低的企业,各单位要通过纳税评估、纳税约谈的形式,开展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二次鉴定”,不符合查帐征收条件的坚决调整为核定征收,并按照“税负就高”原则核定其税额(率),防止通过核定征收方式降低纳税人税负。
  (四)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市目前已批准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有45户,安置下岗人员、失业人员企业2户,还有若干备案类减免所得税企业。各单位要抓紧时间辅导企业申请减免税和备案,严格按照税收规定审查减免资格和书面材料,做到“真实、可靠、资料完整”,全面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因所得税汇算工作影响对减免税的审批,并同时做好统计工作。
  (五)加快所得税汇算工作进度,提供汇算清缴质量。由于汇算时间紧,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汇算清缴进度,确保今年5月底前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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