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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和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和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和《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发文日期

1

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

2010910

  2.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号 发文日期
1 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眉市地税发〔2005〕93号 2005年6月23日
2 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资源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2011年12月22日

  3.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和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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