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前锋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前锋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前锋区税务局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前锋区税务局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前锋区税务局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截止到2018年7月20日)
序号 |
标题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定率征收标准的公告 |
2013年第1号 |
201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