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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9.8.29

 为进一步规范攀枝花市房产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房产税纳税期限公告如下:

 房产税按年征收,由纳税人于当年五月、十一月两次缴纳,具体缴纳期限分别为当年的5月20日以前和11月20日以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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