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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9.9.5

为持续巩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取得的良好成果,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办理涉税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省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部分办税事项全市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通办”是指由南充市各级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在南充市范围内任一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二、“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详见附件1。

三、纳税人在办理“全市通办”涉税事项过程中,其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

四、“全市通办”事项受理,应加盖受理税务机关的印章。

五、本公告自2019年9月5日起施行。

附件:1.“全市通办”业务范围

2.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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