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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德阳市财政局

全文有效

2019.12.25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财政局,德阳经开区社会保障局、税务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保费征缴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做适当延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二、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组织居民参保缴费,实现辖区内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三、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按职能职责做好特殊人群的身份确认、参保、信息导入及政府代缴和补助资金的划拨工作,确保特殊人群人员全员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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