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四川  >  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9.30

为实施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统一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工作要求和相关规定,现就我市房产税纳税期限公告如下:

一、雅安市房产税纳税期限分别为当年的5月20日以前和11月20日以前,与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一致。

二、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