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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地税发[1998]55号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向纳税人收取磁卡使用费的通知

09-29 成地税发[1998]55号 我要评论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向纳税人收取磁卡使用费的通知

成地税发[1998]55号

全文有效

  自机构分设以来,我市各级地税机关按照总局关于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证收、重点稽查”征管新模式的要求,大力推进征管改革。为了更好地宣传税法,为纳税人提供各种税收查询服务,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普遍采取了计算机查询有偿服务的办法,对实行计算机征管的纳税人收取一定的磁卡使用费,这对于加快我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服务于广大纳税人起到厂积极的作用。

  鉴于目前企业改制正处于关键时刻,纳税人也存在着不少困难,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清费减负”的精神,更好地支持企业的发展,市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市地税系统一律停止再向纳税人收取滋卡使用费。请各单位切实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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