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当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问题的通知
新国税明电[2001]18号
全文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当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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