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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行业标准值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行业标准值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9.11.26

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意见》(松政办发〔2015〕15号)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松政办发〔2015〕15号文件的通知》(松政办发〔2017〕205号)文件精神,做好2019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工作,现将2019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行业标准值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减免分制造业和其他行业两类。制造业标准值为5万元/亩,其他行业标准值为7万元/亩。纳税人自行对照亩均税收行业标准值,符合减免条件的到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办税大厅申请办理减免税。

二、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行业标准值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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