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问题
留言时间:2020-05-25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货物发票的规格、单位、数量都是必须要填写完整的吗,不开规格可以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