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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车辆保险报废赔偿需要被赔偿人开发票吗?

车辆保险报废赔偿需要被赔偿人开发票吗?

留言时间:2020-06-0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交通事故中车辆报废,现在保险公司理赔需要被赔偿人开具发票,这个票能开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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