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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手工发票问题

09-29 手工发票问题 我要评论

手工发票问题

留言时间:2020-06-1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安徽省内的通用手工发票,所有的都不能用了吗?

之前没用完的手工发票怎么办?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监制普通发票包括“安徽通用手工发票”“安徽通用机打发票”“安徽通用定额发票”。

   根据各市征管要求不同:

   1.合肥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税务系统不再向纳税人发放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不含出租车专用发票)。纳税人结余的上述空白发票,可使用至2018年2月28日。

   2.阜阳市:自2018年7月1日起,阜阳市税务局网络发票开票系统停用。

   阜阳市结余的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卷式,不含出租车专用发票)应于2018年7月1日前到税务机关缴销;纳税人结余的通用手工发票,可以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

   具体各市征管要求,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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