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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免税计生产品的增值税申报

免税计生产品的增值税申报

留言时间:2020-07-0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免税计生产品的增值税申报,怎么填写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避孕药品和用具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纳税人申报时应填写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您可根据企业实际业务填写申报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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