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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直系亲属房屋税费

09-29 直系亲属房屋税费 我要评论

直系亲属房屋税费

留言时间:2020-06-29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咨询两个问题:1、我父亲名下有一商品房(已满5年),想转给我,以哪种方式转给我(继承、买卖、赠予),所产生的税费会少,并将来我再次出售税费也会少。2、假如以买卖转给我,我们属于直系亲属,契税和个人所得税有优惠吗?如有,能优惠多少?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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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2366纳税服务中心不能为您提供税收筹划,个人销售及直系亲属赠与住房,涉及以下税费:

   一、个人销售住房:

   1.销售方:增值税、三项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2.购买方:契税。

   二、直系亲属赠与住房:

   1.赠与人:印花税。

   2.受赠人:契税、印花税。

   三、个人销售住房契税、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1.(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三套及以上住房,没有优惠政策,按照3%征收。

   2.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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