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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是否可以按照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

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是否可以按照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 : 2020- 06- 12

来源 : 安徽税务

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是否可以按照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

解答:可以享受。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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