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可否自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道路货物运输项目的发票?
留言时间:2020-08-12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们是货物运输司机,近期与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完成运输任务后,该公司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运输费用支付给我们个人。因我们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等资质,我们把运输车辆挂靠在有运输经营资质的汽车运输公司名下。这个月我们几个司机成立名为某某道路运输服务部的个体工商户,想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自行开具道路货物运输项目的发票给公司,但是运输车辆依旧挂靠在有资质的汽车运输公司名下。 请问在此类情况下我们可否自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道路货物运输项目的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1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您的业务涉及到资质要求,具体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