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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我们是一家破产企业的代理人,能不能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我们是一家破产企业的代理人,能不能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留言时间:2020-08-1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们是一家破产企业的代理人,是个临时的组织,请问能不能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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