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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非全日制的在职研究生针对享受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任选一个?

非全日制的在职研究生针对享受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任选一个?

发布时间 : 2020- 08- 18

来源 : 安徽税务

非全日制的在职研究生针对享受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任选一个?

解答: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若不是全日制的研究生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符合继续教育的情形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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