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理解
留言时间:2020-09-09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税总发〔2018〕149号中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是注销时不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还是企业注销前从来没有过欠税(滞纳金)及罚款?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1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办理注销时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符合条件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