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份新入职的人员,次月首次取得工资薪金,累计减除费用应是多少?
发布时间 : 2020- 09- 27
来源 : 安徽税务
解答: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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