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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首次出口退税办理是否需要进行预审,去税局提交材料吗?具体哪些材料

首次出口退税

留言时间:2020-10-14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首次出口退税办理是否需要进行预审,去税局提交材料吗?具体哪些材料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出口退(免) 税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 税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 税企业备案,即备案信息报告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28号)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以通过“非接触式”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事项。

   您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直接进入“我要办税”模块办理,也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cktsfw)办理,选择其一即可。

   办理资料:《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2份(电子数据1份)及其他具体资料,需要根据您企业的实际业务进行确定,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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