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房屋拆迁安置契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 : 2020- 12- 10 10 : 00 来源 : 安徽税务
解答:享受房屋拆迁安置契税优惠政策的主体应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房屋拆迁安置证中列明的被拆迁人或者补偿安置人。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和行为税若干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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