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签三方协议
留言时间:2020-12-21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因为更改了营业地址,同时涉及到缴纳金库的变更。请问在网上如何将原来的三方协议作废,并重签协议?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您可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特色业务】 -【网签三方协议】模块,如需新增三方协议, 则点击“增加” 按钮, 也可点击“查询” “修改” 、 “打印” 按钮对已有三方协议进行相关操作。具体操作可联系系统运维方核实,提供电话:0551-96543/95113。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