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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税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否包含离职人员?

工会经费申报错误,多缴纳如何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 2020- 12- 25

来源 : 安徽税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否包含离职人员?

解答: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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