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留言时间:2021-01-0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32行为负数是不是之前年度多缴税额?怎么抵减这部分税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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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反映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建议结合实际情况核实带出数据的真实性,确属于多缴的税款,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抵税,需要携带的资料有:《退(抵)税申请表》 4 份、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 1 份、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1 份,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还应出具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 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 称的资料。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