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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取得人社部门技能培训补贴是否交增值税

取得人社部门技能培训补贴是否交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1-01-01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司为职业培训学校,与企业签订员工技能培训协议,后根据培训学员取得的不同技能证书,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请问取得的培训补贴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请不要罗列文件,直接回复是否需要申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无法确定补贴的具体情形,您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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