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人社部门技能培训补贴是否交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1-01-01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司为职业培训学校,与企业签订员工技能培训协议,后根据培训学员取得的不同技能证书,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请问取得的培训补贴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请不要罗列文件,直接回复是否需要申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无法确定补贴的具体情形,您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