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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关于退休人员个税

09-30 关于退休人员个税 我要评论

关于退休人员个税

留言时间:2020-12-2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司员工于2019年12月份退休,2020年3月份和6月份分别补发了以前工工资并在发放当月申报个税;请问个税计算时扣减费用是仅按当月5000元扣除,还是按照全年累计费用扣除? 比如在3月份补发是扣5000元还是扣15000元?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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