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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鹌鹑蛋、马肉、兔肉税率

09-30 鹌鹑蛋 马肉 兔肉税率 我要评论

鹌鹑蛋、马肉、兔肉税率

留言时间:2019-12-19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财税〔2012〕75号中规定的流通环节免税的鲜活肉蛋产品,是否包括鹌鹑蛋、马肉和兔肉?鹌鹑蛋、马肉和兔肉流通环节是否免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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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75号)规定:“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鹌鹑蛋、马肉和兔肉不在上述列举的范围内,因此不能享受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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