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代开工资发票政策
留言时间:2020-03-20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咨询一个问题:我在一个镇政府干活,每个月需要去税务局开工资发票,请问符合防疫减免税政策吗?应该按什么税目缴几个点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3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请您确认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工资薪金无需代开发票,劳务报酬可以代开增值税发票。
具体缴纳税费需要根据您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判断,请进一步提供实际业务内容,以便为您解答对应的税费率及税收优惠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