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问题
留言时间:2021-01-06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们是餐饮企业,公司规定员工每月可以组织聚餐一次,然后在公司报销。如果员工去其他餐饮企业就餐,可以凭借其他企业的发票报销。如果员工在自己家就餐,需要企业自己给自己开票员工才能凭票报销吗?如果不能开票的话,入账凭证用什么? 同理,如果我们请老顾客在自己店里吃饭,请问可以自己给自己开票,然后在公司报销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