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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税务: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是否需要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是否需要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 : 2021- 01- 18   15 : 37 来源 : 安徽税务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是否需要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解答: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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