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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税务:财行税合并申报之后,之前按月申报的印花税如何申报?

财行税合并申报之后,之前按月申报的印花税如何申报?

发布时间 : 2021- 01- 18   15 : 37 来源 : 安徽税务

财行税合并申报之后,之前按月申报的印花税如何申报?

解答:为了防止纳税人因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造成漏报,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按期纳税的统一调整为按季申报纳税,按次纳税的保持不变。纳税期限调整后,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期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的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税,纳税人应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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