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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税率开错,应开1%开成3%,请问申报时按1%申报还是3%申报

税率

留言时间:2021-01-19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税率开错,应开1%开成3%,请问申报时按1%申报还是3%申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复工复业政策实施期间,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需要提醒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纳税人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1%”字样。今后,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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