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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问题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问题

留言时间:2021-01-1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已经于本月在纳税平台上取得了所属期为上月的统计结果,那这些进项税额可以在上月抵扣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

  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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