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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外卖送餐服务属于收派服务吗?

外卖送餐服务属于收派服务吗?

留言时间:2021-03-08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外卖送餐服务属于收派服务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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