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报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1-03-06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在2021年发现2019年有部分员工个税未申报,现在在21年更正申报,如何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好像要要将19年的已经申报过的人员也要重新申报,但19年的已经汇算清缴,这样是否会产生一些问题?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扣缴义务人2019年支付工资薪金时未如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可前往办税大厅办理更正申报,并如实填写全部员工的申报数据;或由员工(纳税人)本人在年度汇算申报时自行补充申报,即由员工更正或补充其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